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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媳因钱闹矛盾 调解巧化干戈

近日,王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据悉,当事人之一的闫老汉老伴早年离世,其生活由儿子照顾。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儿子也发生车祸去世,保险公司将死亡赔偿金打到儿子银行卡上,卡存放于闫老汉处。儿媳刘某某多次要求分配赔偿金遭拒。刘某某认为,公公每月有保险金和老年人补贴,生活开支不成问题。而自己退休在家,除少量退休金外没有收入,女儿闫小某没有工作,每月还需支付银行按揭贷款,生活拮据,急需该笔赔偿金周转。闫老汉则认为“养儿防老”,儿子走了儿媳未必会像以前一样照顾自己,他感觉生活没有保障,赔偿金不能轻易交出。

抓住矛盾焦点后,调解员们先找刘某某及闫小某,告知她们继承法中规定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闫小某作为孙子女,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于法于情都应该主动赡养老人。刘某某及闫小某均表示会照顾好老人,调解员于是又建议她们设身处地考虑老人的无助,主动对老人进行关怀照料,让老人感受亲情的温暖。

另一方面,调解员对闫老汉进行劝解开导,向其讲述孙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儿媳虽无法定义务但也愿意赡养老人;同时慢慢渗透家庭情感,逐步打消老人的顾虑。考虑到由儿媳照顾自己是最方便的,且以前彼此相处的也还不错,老人最终认可了调解员的调解方案——闫小某和刘某某继续悉心照顾闫老汉的生活起居,闫老汉放弃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及其他一切遗产,均归闫小某和刘某某所有。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滕以庆 李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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