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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收官战

全区有改制任务的镇街(管区)均已全面启动或接续启动改制工作

本报讯 2014年11月,新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通过改制,新区农民变成有股金、薪金、租金、医保金、养老金的“五金”农民。

“2018年是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收官之年,新区12个镇街(管区)都需完成扫尾任务。”新区工委农工办(区农发局)改革发展科负责人李一介绍,7月份以来,全区有改制任务的镇街(管区)均已全面启动或接续启动改制工作。

7月6日,长江路街道召开动员大会,20个未改制社区全部启动改制任务,率先打响新区改制工作扫尾战。“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针对社区集体资产体量大、人员成分鉴定复杂、不稳定因素多等客观现实,要求各社区在改制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按照‘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守住法律政策底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科学确认成员身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着眼社区长远发展’六条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长江路街道将于今年12月底完成第一批改制工作,全部社区在2019年1月底完成改制任务,做到改有所成、改有所进,实现社区集体经济繁荣发展。”李一说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区有改制扫尾任务的12个镇街(管区)中,临港管区、灵山卫街道工作进展相对较快。其中,临港管区9个有改制任务的村庄,目前均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有两个村已经通过改制实施方案,进入合作社成立阶段;灵山卫街道有9个村的改制任务,目前已有6个村完成清产核资,正在准备召开村民会议表决 《改制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产权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李一表示,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收官战将进一步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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