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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慈善总会启动阳光助学工作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开发区慈善总会了解到,2018年阳光助学工作已全面启动。

本次阳光助学的主要资助对象为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录取的,且来自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开发区慈善总会将对其进行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6000元(本科)和5000元(专科)。同时,开发区慈善总会还将对品学兼优、遵纪守法的低保家庭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资助;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的高一新生和在校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申请,开发区慈善总会将于8月中下旬将资助款发放至个人。

(宋迎迎 李炳珠 赵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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