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优抚对象危房重建 每户补贴18000元

本报讯 日前,新区民政局创新制定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危房修缮重建工作规程》,按照房屋修缮重建相关标准,对修缮的每户补助8000元、重建的每户补助18000元。

规程规定,将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且产权归属为优抚对象本人的房屋列入修缮重建范围。对已列入城市开发局组织的农村危房改造、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的危房、距上次修缮不足5年的不纳入修缮重建范围。

房屋修缮重建过程中产生的鉴定、评估、监理及审计等费用由镇街负担,不占用优抚对象的补助资金。(冯煜桢 刘兆堂 李 中)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