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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群众关切有回音有落实

本报讯 日前,新区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社会治理公众投诉事项处置不力单位建立通报制度的通知》(青西新社治委发〔2018〕6号),督促各部门提升工作标准,从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事抓起,从每一个电话诉求抓起,确保群众关切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看得见、摸得着”。

据了解,该制度是新区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继今年4月份建立社会治理公众投诉事项“一把手”通报制度后,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维护群众利益和落实群众诉求的重要举措。该制度主要对存在以下情况的责任单位列入社会治理公众投诉事项处置不力单位并进行通报,如:对社会治理中心指挥调度的紧急、突发事件未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不良后果;对社会治理中心交办事项,被指定为牵头负责办理单位后,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导致工单不能及时办理;对青岛市和新区“一把手”通报事项落实处置不力;对公众投诉事项处置不重视或虚报、瞒报、谎报事项处置情况等造成不良后果或引发舆情事件;市民同一合理诉求无正当理由被社会治理中心跟踪督办2次无进展;当月不电话回复市民累计超过3次,当月超期工单累计超过3件次,市民满意度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对投诉人或区社会治理中心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以及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被列入社会治理公众投诉事项处置不力的单位列入区综合考核X体系考核,对责任单位负责该事项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予以曝光。同时,抄报工委管委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委、工委组织部、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工作追责问责、干部使用监督、机关作风问责的重要依据。

(李 涛 夏丽杰 于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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