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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网约车司机黑名单制度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有以下行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将被列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网约车服务价格及定价规则,侵害乘客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

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直接列入“黑名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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