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引才放大招 落户“零门槛”

日前,青岛市人社局正式发布人才引进办事指南,标志着人才落户新政正式落地,5月2日起开始正式受理申请。新区人社局也新建人才公共集体户保障引进人才落户需求,“先落户后就业”成为人才落户最大亮点。

先落户后就业“零门槛”落户

记者从区人社局了解到,符合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的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或取得硕士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申请人凭身份证、《人才引进申请表》、毕业证或符合落户条件的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即可申请落户;申请落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人才落户取消社保年限要求

在落户资格上,新政对所有落户人才均取消了社保年限要求。

在办理程序上,大幅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人才引进报告、引进人员档案审核、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通过系统查询、信息共享等措施,全面优化人才引进落户服务体系,建立引进人才落户“快车道”。

值得注意的是,服务窗口会通过QQ群及时反馈档案接收、办理进展、准予落户通知等情况及信息;经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 《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最后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人才服务窗口详情全在这里

开发区公安分局人才引进落户咨询电话:0532-68979351,人才集体户咨询电话:0532-86893151,人才落户QQ群:313559441,办公地点为漓江西路987号滨海大厦裙楼二楼人才服务大厅。

黄岛公安分局人才引进落户、人才集体户咨询电话:0532-85166761,人才落户 QQ群:426200588,办公地点为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

新区技能人才引进落户咨询电话:0532-86977575,办公地点为紫金山路36号人社大厅二楼52号窗口。(张静 李明奎)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