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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快件再不怕丢 代收须先申请

近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出台,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若事先未与消费者沟通,便将快件直投快递柜的行为将属于“不合规”,收件人可向管理部门投诉。

设专地解末端收寄难题

随着近些年网购热潮的兴盛,百姓对快递小哥的依赖日益增加。但是,物流业也存在着一定的行业难题。比如,快递投递方式存争议、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等问题长期存在。“快递小哥有时候会打个电话、发个短信,有时候没有提醒,一看物流记录显示‘已签收’,就不由得担心起来。”有着多年网购经验的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最头疼的就是快递员经常在不告知她的情况下,把快件放在快递代收点,出现过多次快件丢失的情况。李女士说,现在新小区多设有快递柜,那么自己居住的老小区的快件怎么办?

李女士的烦恼,在《条例》中给出了解决办法:引导快递企业合用智能末端设备;要求住宅小区管理单位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这就意味着小区管理单位如物业、社区等,需要设置“专门场所”来解决末端收寄问题。

代签收需与收件人沟通

“您的快递已派送至写字楼一楼前台,请您尽快领取。”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快递小哥这样的短信。当前,不少消费者体谅快递小哥的工作繁重,同意自己下楼取快件,这是对快递员的尊重,也许很多人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但是说好的快递上门送件呢?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条例》中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也就是说,目前经常出现的“代签收”或者把包裹放置到超市的情况,在快递人员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后,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是不合规。一旦发生此事,用户可向快递企业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的,还可向管理部门申诉。

扫码收件理解快递员不易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新区不少快递企业已经启用电子扫码的方式进行收件,尽可能避免手工登记身份信息保管不善所造成的信息泄露问题,圆通速递东区的快递员小张告诉记者,电子面单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否则物流不予收寄。

实际上,快递小哥无法上门送件也是有苦衷的。据悉,目前小区、学校或是公司禁止快递车辆入内的情况并不少见,即便让进入,快递车辆进出也被附加琐碎的要求,也因此造成很多麻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不断加强对自我行为规范的同时,他们也希望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多一些理解和支持,与快递员提出需求后,快递员会完成投递到户的工作。 谭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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