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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该如何办理?

读者王女士:想咨询办理生育津贴,应该如何办理?

本报记者:经咨询新区人社局得知,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如下: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每月1-15日(工作日)可携带生育津贴审批表、参保女职工社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或出院证、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设的投保职工本人的银行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计划内流引产的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还需提供扣发工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工商银行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到社保部门申请生育津贴。

(谭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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