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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读者王先生:我在异地工作,老家在新区,父母都是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如果把父母接到异地看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凭单据回老家报销?

本报记者:经咨询新区人社局得知,依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青人社字 [2014]78号)的文件规定,异地就医期间产生的门诊费用不在统筹范围内,且异地就医之前需要提前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备案,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应在异地医院出院6个月内,带齐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未转诊报销,审批通过的,其住院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青岛当地降低10%。 (谭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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