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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引讼争释法调解化干戈

本报讯 近日,在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发生了温馨的一幕:市民刘某将一面绣有“捍卫法律尊严,保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团队法官安丰琦手中,以表达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感谢。

原来,2013年2月起,原告刘某开始在被告青岛某塑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截至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2017年5月1日,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将劳动期限的截至日期调整为2017年5月31日。2017年5月31日,被告解除了与原告刘某的劳动合同。事后,刘某认为被告在与其协商更改劳动期限时存在欺诈行为——因自身年龄较大,被告不愿承担过多义务才骗自己更改合同期限,因此被告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刘某为此向新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2017年10月,仲裁委以刘某系劳动合同到期后自愿离职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仲裁请求。刘某不服,向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明,原告虽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能完全证明原告系在劳动合同截止日前自愿离职。法官还了解到,刘某家境困难,且已届花甲,再就业存在不确定性,加之其体弱多病,还抚养着一名正在读高中的孩子。基于此,承办法官安丰琦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青岛某塑胶公司一次性支付刘某经济补偿金14000余元。

据了解,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民生热点问题,据统计,2017年共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案件1329件,妥善处理了新区“去产能”过程中引发的劳资纠纷。十九大召开之后,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更是积极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圆满化解了涉及双星公司600多名职工、标的额为6亿余元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了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滕以庆 赵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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