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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要吃“牌”

日前,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全面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民办学校校长应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办学业绩,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民办学校还应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关键管理岗位要实行亲属回避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执行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的相应会计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健全第三方审计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民办学校财务年度报表进行统一审计。实行“黄牌”和“黑名单”制度,对年检不合格学校进行警示,对严重违规违法办学机构、且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在依法处置的同时,列入黑名单,在网上公布,便于社会识别和监督。

吴 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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