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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十九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制的论述?

车贵正:这种体制设计,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适应社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也契合不同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本质,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着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社会治理价值之所在,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理念。社会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参与,意味着在发挥党委、政府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社会和公众的作用,形成公共权力和社会力量的协同治理。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些水平具体指什么?如何提高?

车贵正: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四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发展趋势,它的提出是一个随着实践发展逐步完善的过程。

社会治理社会化意味着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实现政府与社会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放公共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不同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意味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难题,通过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等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环境;社会治理智能化意味着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升社会治理预警预测预防能力,为社会治理决策部署提供重要参考;社会治理专业化意味着要善于运用专业的队伍、专业的方法、专业的精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记者: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社区治理体系需要什么样的思路?

车贵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小社区也是大社会,小到邻里纠纷、大到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都会在社区中体现。我们开展社区治理,一定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三治合一”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这既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着眼于新时代社会矛盾转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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