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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调整城乡少年儿童医保筹资标准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区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更好的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我区根据新出台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35号令)进行了新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调整,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整合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少年儿童参保就医实现了均一缴费,均一补贴,均一待遇,全市少年儿童总体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筹资标准为每人5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440元,个人缴纳110元。

新政策实施以后我区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年最高保障额度由去年的57.2万元提高至88万元以上,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最高保障10万元以上。对城镇少年儿童,我市首次纳入了门诊统筹保障范围,门诊统筹最高报销比例为50%。相比原居民医疗保险最高保障额度提高30.8万元以上。(徐升升 邵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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